奋斗应提倡 ,996当退场

09-26
摘要: 各位观众,各位评委,对方辩友:大家好,下面我代表我方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:奋斗应提倡,996当退场。  根据我国劳动法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

各位观众,各位评委,对方辩友:大家好,下面我代表我方重申一下我方的观点:奋斗应提倡,996当退场。

  根据我国劳动法,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、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,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,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。很显然,“996工作制”是违反劳动法的。

  舆论场关于996工作制的讨论已经有一段时间了,但仍未终结,甚至不时还“高潮迭起”。这本身就是一种令人费解的现象:一个明显违法的做法为何一直屹立不倒,甚至在基本的是非问题上还纠缠不清?原因恐怕在于其中关联的利益,以至于996的辩护者们即使面对大多数人认可的常识都拒绝承认。

  毋庸讳言,996的辩护者们阵容是强大的,他们中不乏我们这个社会最为推崇的一些明星企业家。他们的辩词本身具有强烈的个性色彩,又天然带有主角的明星光环,因此具有强大的迷惑性。

  不仅如此,一些人还善于占据道德的制高点,比如他们的核心“话术”是把996和奋斗联系起来,捆绑起来,甚至唯一地等同起来。在他们的论述中,996违法、违反情理,这都不是事,只要一个“奋斗”就够了:不奋斗,哪来的未来?不996哪来的未来?为了未来,难道不应该996?为了未来,必须996!只能996!

  奋斗,必须是自愿的,支持它的是对事业的责任感和对未来的信心。对于企业强制推行的996而言,如果没有制度落实员工利益和企业利益一致的刚性,没有制度保障员工有坚实的未来,奋斗就无法存在。当员工缺乏长期合同的保障,随时都会被裁员,没有确定的回报来奖励责任感,甚至连加班费都拿不到,这时候奢谈奋斗无异于“何不食肉糜”。在人口红利的尾声阶段,强推996是一柄双刃剑,以杀鸡取卵的方式压榨员工,必然透支未来,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带来负面效应。

  不得不说,这碗由明星企业家精心烹制的鸡汤虽然看上去很高大上,但明显有毒,劳动者很难笑纳。还需要警惕的是,这种毒鸡汤论调无异于对奋斗精神的解构,对建设法治社会的消解,它一再被端出来,将对弘扬奋斗精神的时代主旋律构成干扰,有思想上造成混乱的危险。

  996不是奋斗的代名词,它更多涉及法律与利益层面的问题。奉劝有心推动996常态化的人们:请在法律框架下,老老实实拿利益说事,不要用那么多高大上的说词混淆视听,而是切实拿出能让劳动者心甘情愿和企业同甘共苦的利益保障制度。我们需要的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奋斗精神,是对自己对家人对国家敬业尽责的奋斗精神,把这些割裂开来,奋斗精神就成了无源之水,无本之木。所以,我方认为:奋斗应提倡,996当退场。

  我方陈词结束,谢谢大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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